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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性戀結婚 新法 18歲 成年 新法 結婚財產分配那個法 也算新的 https://i.imgur.com/Rv8wmWc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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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湯姓女子與廖姓丈夫在2020年離婚後,因不滿前夫的婚後財產比較多,向法院提出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」民事訴訟,要求前夫再交出1千萬元。雖然廖男主張名下的不動產和現金都是過世父親所贈與,卻因父親生前並未辦理「贈與、繼承」,因此苗地院法官審理後,判廖男應再給湯女1千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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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)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之子宣昶有訴請與妻子王敏離婚,法院已判准離婚確定;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就剩餘財產分配部分,判宣昶有應給付王敏723萬多元,可上訴。

宣昶有訴請與王敏離婚,一審法院認定雙方婚姻已難維持,判准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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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凱的爸爸今年80歲了,因阿凱的母親5年前因病先過世,他父親在友人介紹下,2年前又再娶了一位李阿姨。

阿凱心裡雖然不太願意,但想到有人能陪伴爸爸,心中還是替爸爸祝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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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狀況如下: 高齡89歲的爺爺長期臥病在床,目前無行為能力亦不具備口述能力,名下主要有一筆不動 產。 家中主要掌權管事者為奶奶,基本上所有的財產都是奶奶年輕時打拚賺下來的,所以奶奶 在家中有絕對話語權,家中其餘成員對奶奶的意見都只有服從。 目前的情況為,奶奶想把爺爺名下不動產,完全由大孫單獨繼承(父親已歿)。並已將這 個安排告知其餘繼承人,其餘繼承人均同意此安排。 目前想要的做法為,立一個爺爺的口述遺囑,裡面指定不動產單獨由大孫繼承。 這裡可能牽涉到兩個問題: (1)口述遺囑的有效性,因為如上所述,爺爺已不具備口述能力,所以實質上這份遺囑 為家人擬訂,再請兩位見證人簽名而已,並無爺爺口述的部分存在。 (2)再者,因為除不動產,其餘動產價值不高,所以遺囑內容有侵害其餘繼承人特留分 的事實存在。 這裡想請教各位,以上兩個問題,如果有任何人去法院主張遺囑無效,我相信應該是簡簡 單單就成立了。 但是如果沒有人會去法院聲請裁定遺囑無效的話,是不是上面的兩個問題就都不是問題了 呢? 在確認所有繼承人都同意財產分配,也排除有人事後不爽跑法院的可能。這種遺囑的安排 與操作是否有法律上的問題,就是即便無人去法院抗告,遺囑也不成立這樣。 感謝大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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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fragment wrote:
我查過網路上有關於債務,五年後將來會變成呆帳的規定(但我不確定是事實還是謠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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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記者邱鈺庭/綜合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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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)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之子宣昶有訴請與妻子王敏離婚,法院已判准離婚確定;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就剩餘財產分配部分,判宣昶有應給付王敏723萬多元,可上訴。

宣昶有訴請與王敏離婚,一審法院認定雙方婚姻已難維持,判准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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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陳韋帆/台北報導

鄭文在表示,有錢人要將財產移轉給小孩,通常都會採用最節稅的「10%贈與稅」處理。(圖/翻攝自Pixaba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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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陳韋帆/台北報導

鄭文在表示,有錢人要將財產移轉給小孩,通常都會採用最節稅的「10%贈與稅」處理。(圖/翻攝自Pixaba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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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這邊指的「另一半約莫可以繼承2300萬」是指你現在的總資產含跟壽險給付 ,那你希望的「用你的遺產照顧你的父母」其實沒這麼多喔 夫妻一方過世時,財產要先進行「夫妻財產差額分配」,也就是比照離婚,婚後財產的總 額一人一半。假設你太太把所有的壽險給付都拿出來當作你的財產,然後你過世時的總資產 +壽險給付總共3000萬元,其中1000萬是你婚前財產。 1. 太太沒有工作,如果也沒有資產,那你們共同的婚後財產就是2000萬,她可以請求 分1000萬元。這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,不是遺產(因為如果離婚她也拿得到) 2. 剩下2000萬元由繼承人(太太+2個孩子)平分,所以一人分666萬元。 小孩的分你應該不會想挪用來照顧父母。 3. 太太拿到的666萬元遺產,如果平分來照顧太太、父親、母親,那一人就是222萬。 如果依照「遺產照顧父母」的邏輯,可能就是太太把你希望照顧父母的450萬元交 給你父母或手足,責任就盡完了...。 結論來說,如果要規劃意外發生時照顧父母的錢,變更受益人跟立遺囑可能比較符合你 的需求。 ※ 引述《DiDi30mm (GG 30mm)》之銘言: : 前提摘要: : 單薪家庭,本身高工時高收入,名下有車有房。 : 有2個嗷嗷待哺小孩,太太全職。 : 我原生家庭有5個兄弟姊妹和兩位年事已高的長輩。 : 兄弟跟父母同住也已結婚,姊妹們均已出嫁。 : 兄弟經濟不寬裕。 : 本人有對自己保高額壽險,意外險,如果不幸掛了,另一半約莫可以繼承零零總總2300萬左右資產。 : 進入主題: : 近期跟另一半聊到,如果那天我不幸掛了走了,來 : 不及的交代遺言,那你會代替我孝順我原生父母 : 嗎,以及會怎麼跟我原生家庭之後的互動。 : 另一半只會說,偶爾會把小孩帶回去給公婆看看小 : 孩,大概這樣互動不會太平凡熱絡。 : 我就繼續問:父母年事已高,以後勢必會有許多照 : 護費的產生,那你會不會幫忙分擔? : 另一半回說:不會主動去幫忙分擔我爸媽的照護費,因為我有兄弟姊妹會去負責。 : 說到這裡,我已經有點不爽,我說妳拿了我一大筆 : 遺產,我的原生家庭卻一點忙也不幫忙,會不會太 : 誇張。 : 最後為了這個論點起了爭執,爭執之後她又說, : 如果我兄弟們因為照顧父母而影響生計之下,她 : 就會幫忙分擔。 : 她同時也舉例,如果她掛了,我也不用幫忙分擔 : 她爸媽的照護費用,她姐會負責,但我也很清楚 : 她姐的財力,只比我兄弟好一點點,況且她姐只有 : 一人,我說我是不會放任你姐一個人負責。 : 討論到後來,因為煙硝味有點重,為了避免再起爭 : 執,我也就沒再討論。 : 結論: : 我覺得結婚是兩家人的事,不論婚喪喜慶,兩邊都 : 要做到好,不要因為不是自己的親生父母,就把責 : 任撇得一乾二淨才是。 : *是否同意記者抄文:**[mNO : ----- :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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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)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之子宣昶有訴請與妻子王敏離婚,法院已判准離婚確定;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就剩餘財產分配部分,判宣昶有應給付王敏723萬多元,可上訴。

宣昶有訴請與王敏離婚,一審法院認定雙方婚姻已難維持,判准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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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這邊指的「另一半約莫可以繼承2300萬」是指你現在的總資產含跟壽險給付 ,那你希望的「用你的遺產照顧你的父母」其實沒這麼多喔 夫妻一方過世時,財產要先進行「夫妻財產差額分配」,也就是比照離婚,婚後財產的總 額一人一半。假設你太太把所有的壽險給付都拿出來當作你的財產,然後你過世時的總資產 +壽險給付總共3000萬元,其中1000萬是你婚前財產。 1. 太太沒有工作,如果也沒有資產,那你們共同的婚後財產就是2000萬,她可以請求 分1000萬元。這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,不是遺產(因為如果離婚她也拿得到) 2. 剩下2000萬元由繼承人(太太+2個孩子)平分,所以一人分666萬元。 小孩的分你應該不會想挪用來照顧父母。 3. 太太拿到的666萬元遺產,如果平分來照顧太太、父親、母親,那一人就是222萬。 如果依照「遺產照顧父母」的邏輯,可能就是太太把你希望照顧父母的450萬元交 給你父母或手足,責任就盡完了...。 結論來說,如果要規劃意外發生時照顧父母的錢,變更受益人跟立遺囑可能比較符合你 的需求。 ※ 引述《DiDi30mm (GG 30mm)》之銘言: : 前提摘要: : 單薪家庭,本身高工時高收入,名下有車有房。 : 有2個嗷嗷待哺小孩,太太全職。 : 我原生家庭有5個兄弟姊妹和兩位年事已高的長輩。 : 兄弟跟父母同住也已結婚,姊妹們均已出嫁。 : 兄弟經濟不寬裕。 : 本人有對自己保高額壽險,意外險,如果不幸掛了,另一半約莫可以繼承零零總總2300萬左右資產。 : 進入主題: : 近期跟另一半聊到,如果那天我不幸掛了走了,來 : 不及的交代遺言,那你會代替我孝順我原生父母 : 嗎,以及會怎麼跟我原生家庭之後的互動。 : 另一半只會說,偶爾會把小孩帶回去給公婆看看小 : 孩,大概這樣互動不會太平凡熱絡。 : 我就繼續問:父母年事已高,以後勢必會有許多照 : 護費的產生,那你會不會幫忙分擔? : 另一半回說:不會主動去幫忙分擔我爸媽的照護費,因為我有兄弟姊妹會去負責。 : 說到這裡,我已經有點不爽,我說妳拿了我一大筆 : 遺產,我的原生家庭卻一點忙也不幫忙,會不會太 : 誇張。 : 最後為了這個論點起了爭執,爭執之後她又說, : 如果我兄弟們因為照顧父母而影響生計之下,她 : 就會幫忙分擔。 : 她同時也舉例,如果她掛了,我也不用幫忙分擔 : 她爸媽的照護費用,她姐會負責,但我也很清楚 : 她姐的財力,只比我兄弟好一點點,況且她姐只有 : 一人,我說我是不會放任你姐一個人負責。 : 討論到後來,因為煙硝味有點重,為了避免再起爭 : 執,我也就沒再討論。 : 結論: : 我覺得結婚是兩家人的事,不論婚喪喜慶,兩邊都 : 要做到好,不要因為不是自己的親生父母,就把責 : 任撇得一乾二淨才是。 : *是否同意記者抄文:**[mNO : ----- :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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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陳韋帆/台北報導

鄭文在表示,有錢人要將財產移轉給小孩,通常都會採用最節稅的「10%贈與稅」處理。(圖/翻攝自Pixaba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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