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▲夫妻離婚,為200萬是否歸丈夫有所鬧上法院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一名楊姓男子結婚2個月後,因夫妻爭吵激烈,提出離婚,但妻子控訴,楊男擅自使用她的手機,把銀行帳戶內200萬元轉到自己名下,雖然她曾經向楊男借款100萬元,但另100萬丈夫無權受領,提起返還不當得利訴訟。一審妻子敗訴,案經二審,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確定。根據判決,楊男夫妻倆於2019年11月間結婚,妻子因無工作,且積欠銀行債務,因此婚前承諾,日後若分手會償還。不過妻子控訴,楊男擅自用她的手機,將200萬元轉匯到自己名下,還備註「還錢尚欠200萬元」,不符她的習慣,雖然她曾向楊男借款100萬元,但另一100萬元楊男無權領受。對此,楊男則反駁,婚後,妻子曾拿他的手機轉帳,陸續積欠他共400萬元,才會以網路轉帳方式,自妻子的銀行帳戶內轉帳200萬元,剩餘200萬元欠款,則以備註註明。高等法院審理期間,法官檢視雙方對話紀錄,認為楊男有說明匯給妻子的款項是「投資用」,非贈與,無法採對妻子有利之認定。妻子聲請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,達成楊男給付妻子130萬元之協議,且約定各自保有名下財產、負債,同意互不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及離婚所生之財產、非財產等權利請求,因此楊男並無不當得利,駁回妻子上訴,全案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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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陳韋帆/台北報導▲繼承發生越來越多,地政士提醒,任何規劃前,先請教專業人士,避免衍生家族紛爭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台灣高齡化,遺產繼承發生越來越多!近期發生1案例,1位老奶奶過世,留下遺產原應讓5名子女繼承,為了規避未來如果孫輩轉售不動產,有可能衍生的房地合一稅,5名父執輩做一決定,全體拋棄繼承,直接讓10名孫輩繼承,不料,該決定險釀家族風暴。依據現行稅制,被繼承人(奶奶)不動產若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,繼承人(父輩)第一次繼承發生,未來不動產轉售時,免課徵「房地合一稅」,然而,若再度繼承(孫輩),轉售時,就必須課徵「房地合一稅」。根據家族想法,父輩拋棄繼承後,依照繼承順位,10名孫輩就能直接繼承,規避二次繼承造成的房地合一稅問題。不料,父執輩想法很好,現實卻是顧此失彼,依現行法規,拋棄繼承後,財產的分配方式並非如父執輩所想。原財產分配,原是父執輩1人1/5,待父輩逝世,各房孫輩再依照自己父執輩的1/5平分,如父執輩有3子女(孫輩),孫輩1人即可獲得1/15;若僅有1名子女,那就是直接繼承1/5。然而,一旦父執輩全部拋棄繼承依照民法規定,案例中的10名孫輩,一律直接均分奶奶的財產,也就是1人1/10。如果5名父執輩膝下子女(孫輩)人數相同也相安無事,事實上就是人數不同,如果父執輩完成拋棄繼承,後續勢必衍生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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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甘願受,歡喜做」
這是我認為對原po最好的方法,希望原po能體會這句靜思語。
原po從小也受到父母的照顧和恩典,幫忙家裡也是理所當然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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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來看去你就是想爭產
你被長輩的財產綁住了 只能討好他們避免你哥拿到財產
如果你不在意 那直接封鎖斷絕關係就好 幹嘛要花這麼大力氣討好他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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狀況跟我非常像,分享一下意見
※ 引述《hpk5566 (五五六六得第一)》之銘言:
: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:NO
: 故事是這樣的,我哥比我大一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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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陳韋帆/台北報導▲繼承發生越來越多,地政士提醒,任何規劃前,先請教專業人士,避免衍生家族紛爭。(示意圖/翻攝自pexels)台灣高齡化,遺產繼承發生越來越多!近期發生1案例,1位老奶奶過世,留下遺產原應讓5名子女繼承,為了規避未來如果孫輩轉售不動產,有可能衍生的房地合一稅,5名父執輩做一決定,全體拋棄繼承,直接讓10名孫輩繼承,不料,該決定險釀家族風暴。依據現行稅制,被繼承人(奶奶)不動產若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,繼承人(父輩)第一次繼承發生,未來不動產轉售時,免課徵「房地合一稅」,然而,若再度繼承(孫輩),轉售時,就必須課徵「房地合一稅」。根據家族想法,父輩拋棄繼承後,依照繼承順位,10名孫輩就能直接繼承,規避二次繼承造成的房地合一稅問題。不料,父執輩想法很好,現實卻是顧此失彼,依現行法規,拋棄繼承後,財產的分配方式並非如父執輩所想。原財產分配,原是父執輩1人1/5,待父輩逝世,各房孫輩再依照自己父執輩的1/5平分,如父執輩有3子女(孫輩),孫輩1人即可獲得1/15;若僅有1名子女,那就是直接繼承1/5。然而,一旦父執輩全部拋棄繼承依照民法規定,案例中的10名孫輩,一律直接均分奶奶的財產,也就是1人1/10。如果5名父執輩膝下子女(孫輩)人數相同也相安無事,事實上就是人數不同,如果父執輩完成拋棄繼承,後續勢必衍生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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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民法,除非夫妻倆特別約定,否則根據法定財產制的規範,第 1030-1 條第一項「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,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,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,如有剩餘,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,應平均分配。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:一、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。二、慰撫金。」
簡單來說如果你就在結婚前一天登記在她名下,婚後你所幫忙繳的房貸都會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項目,對於你也是種保障!
以你的案例來說房子原本1200,後來算你500,700當嫁妝,萬一哪天離婚時你會分配到250她也會分到250,這還不包括房子之後增值的價錢,以上僅供參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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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陳韋帆/台北報導▲情侶共同購屋,眼光應放得更遠,才能避免未來法律問題困擾。(圖/21世紀不動產提供)七夕情人節到來,不少人為另一半準備驚喜,也有許多情侶和夫妻將目光聚焦在更長遠的未來,計畫共同購置房產,然而購買不動產與一般禮物大不同,在一起甜甜蜜蜜,分開時很多事情難以預料。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襄理董家菱列出6項情侶們準備的購房注意事項如下:1. 共同目標確認:在選擇房屋之前,情侶們應該坐下來坦誠討論長遠目標。包括職業計劃、家庭規劃和生活方式等。確保所選房屋與雙方未來的發展方向相一致。2. 預算評估:清楚了解雙方的經濟狀況,明確可負擔的房價範圍。需充分考慮不僅是購房價款,還包括房屋維護、稅費等附加支出。3. 地點抉擇:基於工作地點、生活習慣和交通便利,選擇雙方都適合的房屋位置。地點選擇將直接影響生活品質。4. 房屋性質:選擇公寓大樓、獨棟別墅或綜合社區等,取決於雙方的傾向和未來計畫。同時,要確保房屋配備的基本設施和周邊環境。5. 房屋貸款細節:選擇合適的貸款方案同樣關鍵。需了解不同銀行的貸款利率、還款方式和貸款期限,以選擇最適合雙方經濟狀況的方案。同時,要確切了解利率變動情況,避免未來財務風險。6. 產權登記考慮:若在婚前購買房產,登記在一方名下即屬個人財產,離異後不受夫妻法定財產制約,因此不參與財產分配。但若購買費用由雙方共同支付,則分產爭議有可能。不同登記方式如聯名登記、預告登記和借名登記等各有優劣,選擇最適合的方式更有保障。若在婚後購置房產,一般屬於夫妻法定財產制的婚後財產,登記在個人名下或聯名登記對於離異後的財產分配影響較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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