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這邊指的「另一半約莫可以繼承2300萬」是指你現在的總資產含跟壽險給付 ,那你希望的「用你的遺產照顧你的父母」其實沒這麼多喔 夫妻一方過世時,財產要先進行「夫妻財產差額分配」,也就是比照離婚,婚後財產的總 額一人一半。假設你太太把所有的壽險給付都拿出來當作你的財產,然後你過世時的總資產 +壽險給付總共3000萬元,其中1000萬是你婚前財產。 1. 太太沒有工作,如果也沒有資產,那你們共同的婚後財產就是2000萬,她可以請求 分1000萬元。這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,不是遺產(因為如果離婚她也拿得到) 2. 剩下2000萬元由繼承人(太太+2個孩子)平分,所以一人分666萬元。 小孩的分你應該不會想挪用來照顧父母。 3. 太太拿到的666萬元遺產,如果平分來照顧太太、父親、母親,那一人就是222萬。 如果依照「遺產照顧父母」的邏輯,可能就是太太把你希望照顧父母的450萬元交 給你父母或手足,責任就盡完了...。 結論來說,如果要規劃意外發生時照顧父母的錢,變更受益人跟立遺囑可能比較符合你 的需求。 ※ 引述《DiDi30mm (GG 30mm)》之銘言: : 前提摘要: : 單薪家庭,本身高工時高收入,名下有車有房。 : 有2個嗷嗷待哺小孩,太太全職。 : 我原生家庭有5個兄弟姊妹和兩位年事已高的長輩。 : 兄弟跟父母同住也已結婚,姊妹們均已出嫁。 : 兄弟經濟不寬裕。 : 本人有對自己保高額壽險,意外險,如果不幸掛了,另一半約莫可以繼承零零總總2300萬左右資產。 : 進入主題: : 近期跟另一半聊到,如果那天我不幸掛了走了,來 : 不及的交代遺言,那你會代替我孝順我原生父母 : 嗎,以及會怎麼跟我原生家庭之後的互動。 : 另一半只會說,偶爾會把小孩帶回去給公婆看看小 : 孩,大概這樣互動不會太平凡熱絡。 : 我就繼續問:父母年事已高,以後勢必會有許多照 : 護費的產生,那你會不會幫忙分擔? : 另一半回說:不會主動去幫忙分擔我爸媽的照護費,因為我有兄弟姊妹會去負責。 : 說到這裡,我已經有點不爽,我說妳拿了我一大筆 : 遺產,我的原生家庭卻一點忙也不幫忙,會不會太 : 誇張。 : 最後為了這個論點起了爭執,爭執之後她又說, : 如果我兄弟們因為照顧父母而影響生計之下,她 : 就會幫忙分擔。 : 她同時也舉例,如果她掛了,我也不用幫忙分擔 : 她爸媽的照護費用,她姐會負責,但我也很清楚 : 她姐的財力,只比我兄弟好一點點,況且她姐只有 : 一人,我說我是不會放任你姐一個人負責。 : 討論到後來,因為煙硝味有點重,為了避免再起爭 : 執,我也就沒再討論。 : 結論: : 我覺得結婚是兩家人的事,不論婚喪喜慶,兩邊都 : 要做到好,不要因為不是自己的親生父母,就把責 : 任撇得一乾二淨才是。 : *是否同意記者抄文:**[mNO : ----- :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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