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在離婚前都會先透過最後的冷靜期間,看看是不是對對方真的沒感情,如果真的發現自己也可以過得很好,才會選擇離婚,而這個時通常都會透過分居的方式達到這個目,但是離婚會牽涉到財產分配的問題,那這個時候離婚期間的錢到底該怎麼分呢?還是一樣一人一半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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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後共同財產制是什麼?

  如果有人欠錢一直不還,我要怎辦?該怎麼討錢?其實在法律上有很多方法可以做到,首先透過支付命令可以便捷的透過法院跟對方要求欠款,但如果對方提出異議,就只能繼續進入訴訟程序了。

  但即便進入訴訟程序,也有可能在法院糾纏很久,要證明別人真的欠你錢,除非有借據或是契約等,否則證明也會是一場工程,這個時候其實可以先諮詢我們,提供給您訴訟上的協助。

  但在訴訟之後,即便取得法院認證的債權還有強制執行名義,但是強制執行也會是一場戰爭,好一點的情況可以透過訴訟的情況讓對方把原本脫產的行為撤銷,或是聲請強制扣薪,但最糟最糟的情況也就是對方脫產脫到一毛不剩,這個時候其實還是有辦法,下面會接續說明。

  

分居後離婚財產一定要分一半嗎?

  但如果就像一開始說的,離婚之前我想要先分居看看再決定要不要離婚,那這段期間我們雙方都各過各的,那這段期間我賺的錢還需要跟他一人一半嗎?

  其實以我國民法來說,基本上即便你分居,分居後離婚財產還是要一人一半,除非你有跟法院聲請「變更婚後財產制」就可以在「分居達6個月以後」聲請變更成「分別財產制」這樣一來,就不用一人一半,而是各管各的錢了。

  但是其實要變更,還要證明體們兩個「同居有困難」,但法院上要證明其實有難度,如果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,也可以跟我們諮詢,讓我們幫助你告訴你該怎麼辦。

  

離婚財產怎樣少分配?

  那如果我沒有去做聲請,對方真的硬要跟我要錢,明明就分居好一陣子,生活也跟他無關,我可以少給他錢嗎?其實也不是不行,法律上也真的有辦法可以操作,只要你在要分配財產的時候可以跟法院舉證,主張說「平均分配有失公平」就可以減少分配。

  但其實要證明這件事情並不簡單,要證明的內容包含對家庭的付出、子女照顧、家事勞動等等,而且因為想要分錢的一方都會盡力舉證說他有對家庭盡責任,要推翻他的說法並不容易,但因為說法依每個案件不一樣,有不一樣的處理方式,最好還是跟有專業知識的人諮詢過比較好喔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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